期待已久,政府終於在兩天前宣布輝瑞公司(Pfizer)生產的新冠疫苗已被加拿大衛生部批准使用,並將於下週由德國藥廠運抵各個指定地點,可為市民注射。當這個消息在各媒體發佈後,舉國歡騰,猶如解圍的救兵將至。
興奮過後,相繼而來有不少疑問,正待解答。這種疫苗在不足一年的時間內研發出來,接受臨床實驗的只有四萬三千人,來自六個不同國家。所得到的數據是否足夠?值得商榷。英國領先世界成為第一個國家使用這種疫苗,結果發現有兩個醫務人員在接受注射後出現對藥物過敏的反應,雖然沒有生命危險,但已引起密切關注。疫苗生產商立即宣布曾經對藥物產生過敏的人不宜使用。除此之外,十六歲以下的兒童及孕婦也不宜接受注射。藥廠到此才作出這樣的聲明,顯然準備功夫不足所致。
為取得國際的信任,我提議疫苗生產商的管理層及所有員工都必須參與臨床試驗,並公開結果。為使加拿大的普羅大眾安心,加拿大總理及其團隊,各省長、市長及其團隊也必須身先士卒,打頭陣,接受防疫注射,並宣布結果。
由於疫苗供應量在初期非常短缺,前線醫護人員及護老中心內之「高危一族」享有接受注射的優先權。但假設他們之中有人願意放棄這個權利,政府也不能改變他們的決定。
其實每年推行的防流感注射運動,支持率都很低,浪費了不少資源。身體與生俱來都是屬於自己的,任何人都享有主宰自己健康的權利,不受外界干預。或許新冠肺炎對生命威脅較大,人們避免冒險,將會樂意接受疫苗注射。市民有何反應?只有拭目以待。
據說七成以上的人都必須接受疫苗注射才會產生預期的防疫作用。這是個不設實際的要求,因為有很多不明朗因素在困擾人們的決定:如對不良反應的憂慮,及對防疫效率及有效期的質疑。除非能夠立法強制執行疫苗注射,否則難以達到七成以上的人參與防疫措施。
既然為抗疫強行立法會遭遇困難,有人便想出了一些具有相同效果的辦法來:向接受疫苗注射者發出證書,憑證才可進入某些場所,搭乘飛機及使用公共交通。但加拿大有反歧視的立法,這類折衷辦法是否行得通呢?
疫苗出現了,但疫情何時才會被徹底消除?不能過度樂觀!
2020/12/11 黃啟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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